推行年检年报制度。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设区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有条件的设区市也可统一组织开展。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年检办法,认真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年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各地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年检年报结果,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公示。对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等,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实施预收费资金监管。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采取银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等方式,将存量、增量预收费资金全部纳入监管。推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将培训课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段、收费渠道、退费安排、使用合同文本、开具发票等事项一并纳入监管,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售课、收费、消课、退费等全流程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全面使用全国平台选课、购课、缴费、退费、课程评价、投诉举报等功能,积极参与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